活動說明
  • 活動日期

    113年9月9日am9:00起至10月18日pm17:00止

  • 活動內容及獎項

    活動1:集速設定(基本設定)

    (1)

    參加方式:

    凡利用各式載具消費儲存雲端發票均可參與本活動,載具均需以「手機條碼」或「已歸戶於手機條碼之會員卡、悠遊卡、icash 卡」等儲存雲端發票,登錄之每張發票總金額應在新台幣10元(含)以上始予計入。

    (2)

    抽獎方式:

    完成下列項目並審核通過後可獲得轉轉樂遊戲次數一次。

    1. 1、完成上傳愛心碼條碼截圖畫面
    2. 2、完成手機條碼載具歸戶
    3. 3、完成手機條碼設定領獎資料
    4. 4、完成上傳我要領獎截圖畫面

    活動2:超集新星(玩遊戲換好禮)

    


    (1)

    參加方式:

    利用愛心碼捐贈雲端發票給予本縣社福團體為主軸,藉由遊戲轉出兌換點數或宣導品,捐贈發票金額需10元以上,捐贈2張雲端發票即可玩遊戲一次,遊戲結束後依機率可獲得1、2點或霜淇淋1支,其累積之點數可自由挑選喜愛的宣導品,數量有限,兌完為止,點數於活動結束後歸零。

    (2)

    獎項額度:

    抽點數兌換宣導品

    
 
 
 
 
 
 
 

    獎項 點數
    全家美式咖啡 (兌換序號) 3
    全家拿鐵咖啡 (兌換序號) 4
    全家霜淇淋 (兌換序號) 5
    50元全家禮劵 5
    50元7-11商品卡 5
    100元即享劵 10
    竹炭萬用巾 2
    熊本熊保鮮盒 3
    證件套 3
    環保小提袋 4
    史努比束口保溫袋 10
    健行後背包 10

    活動3:永續集智(滿額參加禮)

    


    (1)

    參加方式:

    捐贈張數以活動期間累積計算,凡捐贈張數滿40張獲得抽獎機會一次,以此類推,每人最多獲得五次抽獎機會。

    (2)

    獎項額度:

    累積雲端發票滿額抽大獎(共18名)。

    
 
 
 
 
 
 
 
 

    獎項 獎品 名額
    頭獎 氣泡水機1
    貳獎 肩頸按摩器2
    參獎 多功能行動電源5
    普獎 健身肩背包10

    (3)

    領獎方式:

    活動結束後抽出得獎者,並於10月31日公告在活動網站,宣導品於11月29日前統一寄出至得獎人通訊地址。

    活動4:速Pay影集(看影片填問卷)

    (1)

    參加方式:

    看完宣導影片後,回答稅務問題,並填寫問卷,即可參加抽獎。

    (2)

    抽獎方式:

    上述活動皆完成後,可獲得轉轉樂遊戲次數一次。

  • 領獎方式
    (一)

    電子票券贈品: 活動期間內獲贈之電子票券序號,將直接顯示於參加會員所登錄的網頁中,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,逾期無法兌換。

    (二)

    其餘宣導品: 除超商電子票券外,宣導品一律由本局統一寄發,費用由本局負擔。故捐贈人註冊會員資料務必登錄正確,本局依據所填資料寄送,所寄出之宣導品如遭退回,將不再進行寄送作業,請領取人於113年11月30日前自行至本局納稅服務科臨櫃領取,逾期視同放棄。 寄送日期: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開始陸續寄送。

    (三)

    本活動所獲之宣導品,除有瑕疵影響原使用功能,可更換同品項或替代之宣導品外,不得要求更換其他品項或數量。

  • 注意事項
    (一)

   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不正當、非法、不實或其他技術性作弊方式取得中獎 資格,亦不得從事任何干擾其他參加者或本活動之情事,違反者本局有 權立即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。

    (二)

    本局得基於裁量權全權判定參加者是否有違反本活動之情事。

    (三)

  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,000元(即新臺幣1,001元 以上)者,依法無須扣繳所得稅,但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 申報。

    (四)

  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,000元(即新台幣 20,001元以上)者,應先依中獎金額扣繳10%所得稅款,並繳納予扣繳單 位,俟扣繳單位開立扣繳憑單後,始得領獎。

    (五)

    本活動各得獎者,應依相關規定完成領獎手續,如逾113年12月31日仍無 法與其取得聯繫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不得再領獎;獎品經寄達並簽收 後,如有遺失、盜領或自行毀損,不得要求補寄。

    (六)

    本局保有修改活動辦法、暫停、取消、終止活動及更換等值獎項商品之 一切權利。如有未盡事宜,本局有權利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,並一律公 告於活動網站,不作個別通知,參加者應隨時注意相關訊息,不得以任 何事由主張不知情。

    (七)

    為維護獲獎權益,各項登錄之資訊(如姓名、手機號碼、通訊地址等), 請務求正確,若因資料不全或資料填寫錯誤,導致無法聯絡或獎品寄送 失敗者,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獎項不補發或重寄。

    (八)

    活動宣導品以實物為準,中獎人不得要求指定顏色、型號、更改獎項或 其他類型贈品。

    (九)

    活動相關資訊洽詢:05-5323941分機121 黃小姐

  • 個人資料運用說明
    (一)

    本局所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,僅用於本次雲端發票推 廣活動使用。

    (二)

    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(包括紙本、電腦系統資料庫、電子檔案等),僅 作為辦理本次活動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。

    (三)

    參加者應清楚了解本活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, 並同意遵守,不同意者無法參加。

  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之。